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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的消息指出,政府決定發放的這個消費券,恰好會在本人生日的前後甚至當天發放。生日禮券?嗯,也許可以這樣想。本來一開始是打算把這3600的「額外收入」直接交給老媽、補貼家用,不過這下子或許會拿去一口氣買個3600左右的書吧。之前一直很想買的、遠流出版的全套八冊的「鐵面人」(我實在不怎麼喜歡這個媚俗的譯名,直接用原名「布拉熱洛納子爵」不是感覺比較有深度嘛?)也不過才2000元。從這點上來看,的確是有刺激消費的功效。


 


        自從這個政策公佈之後,就有許多反對批評的聲音。當然,哪個政策沒有可被質疑的缺陷?有人說,直接發放現金或退稅比較直接,不過根據目前的經濟狀況跟國人的消費習慣來看,現金補助大概八成都會流回金融體系、被大家存起來,結果就是讓已經浮爛的資金雪上加霜、也沒有刺激消費的功效。


 


        雖然我經濟學從來沒有學好(說起來讀書二十年,好像也從來沒有把哪一門專門學好過),不過對於凱因斯所謂消費推動經濟的理論,倒也還稍有概念。話說回來,就像另外一些人批評的,對於一些中產階級而言,經濟雖差、但也沒有到入不敷出的地步,3600的消費券最後也只會被拿來替代原先的必要支出(這正是我原來要拿給老媽貼補家用的狀況),實際上並不會推動帶有加成效果的消費。


 


        加上時近年節,有多少消費券會被拿來替代慣性的春節支出,也是一個影響最終效果的大問號。所以最後實際上能否達成原先設定、增加全年GDP 0.64%的效果,實在很有問題。不過,話說回來,撇開債留子孫這類的長期性問題,短期性的效果,應該還是會有的。


 


        不過我在想,如果直接把這些消費券,單獨發給那些所謂的「弱勢團體」,會不會效果更直接一些?舉例來說,那些在經濟寒冬之中失去了大多數來自企業補助的社福團體,就很需要這樣的資金資助,來應付他們日常運作的所需。他們只會、也只能把錢確實的花在平常無法花費的地方,造就「額外的消費」。這麼一來,比起另外一些人高呼「把消費券捐給公益團體」的多此一舉,會不會更好一些?


 


        當然,拿不到消費券的一些人,會因此心生不滿就是了。人性嘛。


 


                #


 


        如果發放日期沒有更改的話,應該就是把那些消費券拿來買2000元的書了吧。剩下的,還是交給老媽補貼家用。不過剛剛也突然想到,如果恰好這個消費券的發放日期是在哪個友人的生日期間,為了刺激經濟,或許拿去買個3600的禮物、送給朋友,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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