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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文章的標題是剽竊來的。


 


        原文就跟標題一樣,寫的是一個人對女性友人苦苦單戀著另一個男性、虛耗青春,卻又怎麼樣都不肯放手的誠懇勸告。不過,我猜,大概就跟世界上所有的愛情一樣:反正別人說的話,當事人都一概不會聽。


 


        所以,我的重點不在這種純粹形式性的勸告。


 


        讓我覺得有意思的,是這篇文章的最後一段附記:


 


        「其實普通人應該都會勸妳放棄這個男人了,但是我看妳每次寫到如何愛那個傢伙的時候,說老實話看到我都會忌妒想說媽的不要看下去了,所以,哎~~隨便妳啦!其實我曾經認識一個女的,追一個男的花了十年追到手。因為那個男的累了,這是真的。」


 


        注意後半句:「一個女的,追一個男的花了十年追到手。因為那個男的累了。」


 


        我還不知道有這種愛情可以成立咧。


 


        如果這是真的話,那這篇文章的標題其實可以改成「如果,妳不放手他最終總會愛上妳」吧?


 


                #


 


        我相信這世界上許多的戀情,成立的要素之一是「堅持」。不過,要一直追求著一個已經聲明過無數次「我真的不愛你,別來煩我了」的人,應該是很耗精神的吧?即使是不說出口、不去行動,只是將對方掛念於心的單戀者,我覺得要能夠持續數年以上,也沒那麼容易。更何況還要做到打死不退、糾纏不放—或許還要有讓對方不叫警察來把自己當成騷擾犯抓走的智慧。


 


        總之,很難咧。


 


        大概是我的人生經驗還太過貧乏,又或許是我週遭的女性都太有個性了。別說可以糾纏一個男性十年了,就連倒貼男性的女孩子,我都沒認識幾個。上次看過另一篇文章寫到,「男性的愛情往往較淡泊,但是卻能長久維持,所以男性總是在回味著過去的情人;女性的愛情每一次都相當深刻,但卻在每段戀情結束之後,很快就把對方忘的一乾二淨」。


 


        乍看這句話的時候,還很認真的檢視了一下友人們的戀情。男的、女的,發現還真有點道理。


 


        或許就因為女性的愛意總是太過深刻,所以才有辦法死心踏地地對一個人用心良苦,連續十年吧?別人怎麼樣我不知道,不過身為男性的我,對一個女孩子抱有好感,雖然的確可以維持很長一段時間,不過要我在沒有太多希望之後,還要死纏爛打千百個日子,很難做到。


 


        而大家居然還說,女性的青春比男性寶貴。


 


        嗯,也許正因為如此,當女孩子將她們寶貴的光陰,押在男人身上時,才能產生讓對方的抗拒感無以為繼的魔力。畢竟,男人就是這樣的生物:只要能對對方抱有一定程度的好感,要在一起,其實並不困難。


 


        尤其當女性倒貼的時候。


 


        不知道那個追了男人十年的女性,是個怎麼樣的女人呢?我很好奇,真的。除非對方這十年間都有其他關係密切的女朋友、又或者這個女性的外表內在等等實在距離平均太過遙遠,要讓一個男性在十年後才精疲力竭而不想繼續掙扎地、投入她的懷抱,說起來還真難得。


 


        讓我向這位有毅力的女性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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