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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法庭,除了正義,什麼都有。」


 


                                                     ~ 拿破崙評論當時的法國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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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建和三人,更一審又改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根據法院方面的判斷,當然,他們是有罪的,證據確鑿、理由充分;根據支持者的見解,相反的,他們是無辜的、判決是荒謬粗糙的。


 


        我不知道真相是什麼。我懷疑,我甚至懷疑,也許連被害者、連真正的殺人兇手,經過了這麼多年,他們也不知道什麼是真相了。


 


        我一向覺得奇妙的是,許多人—尤其不是當事人—都自以為他們了解真相。當然,我不是說「旁觀者清」這種東西不存在。只是,人類有一種莫名其妙的自以為是,總認為自己比別人聰明、能看到顯而易見的事實、理解清晰易懂的概念。


 


        偏偏,真相這東西,往往比大家想像的,還要複雜。


 


        不要拿蘇建和的殺人案或者陳水扁的319事件來舉例,就連日常生活中聽到的、同時認識的友人間的相互批評,都已經夠讓我糊塗的了。每個人(當然包括我自己)都會不由自主的用有利於自己的方式去詮釋事件的經過。除了神經失常的人、或者有意換取其他利益的人以外,誰會心甘情願的自曝其短?愛情之所以危險,正是因為裝模作樣的掩飾在彈性疲乏過後,顯露出來的真相往往不那麼另對方愉悅。


 


        「有些事,還是不要知道的比較好。」現實是這樣的。


 


        雖然說,在法庭之上、在司法的領域內、在人們的期許之中,「真相」應該是要被完全揭露的。但是「正義」這東西,充其量只是「真相的加工品」罷了。在最專制、最黑暗的司法制度之中,真相並不見得總是被遮蔽,但是「因時制宜的正義」卻相當容易把真相包覆在它的淫威之下。拿破崙在大革命多年之後的戰場上也說過,「上帝永遠站在大砲比較多的那一邊」。道理相同。


 


        我有時候很鄉愿地不做立場上的選擇(或者說這就是我選擇的立場)—雖然說,這樣也沒有比較好過一些—至少我可以避免自以為是的正義…我是說,盡量避免。大家都急著告訴我「真相」(實際上是「正義」),然後期望從我這邊得到「正義」(實際上是「真相」)。但是,老實說,兩者我都無法提供。雖然如此,我還是對於友人跟我分享他們的…不管是「真相」還是「正義」,心懷感激。畢竟,法官還是有一定程度的社會地位的,不是嗎?


 


        如果你還是要問我陳幸妤的發飆有沒有道理、球員上夜店是對還是錯、對於小毛外遇的看法如何等等,我還是會告訴你我的想法。不過,我想,如果你夠聰明的話,你一定會發現我給的回答全都是屁話。當然啦,要是你很喜歡聽我講屁話,我也是放的很愉快的。


 


        凡是生物,都可以體會到放屁的快感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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