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抵達Fremont。
搬家的當天,從早上起床開始收拾最後的行李算起,到在外頭吃完飯回到一團混亂的新居,總共花了11個小時。雖然跟女性友人—不,就算跟所有其他的友人相比,我的行李實在也算不上多。重的只有一張床、麻煩的只有一張餐桌、頂多再加上半途跟同學買的新書桌而已,但即使是這樣也夠累的了。星期日晚上把床鋪好後,只能勉強把一些急著要用的盥洗用品找出來,梳洗完畢,倒頭睡覺。
睡足八小時後起床上班時,還是渾身疲乏。
#
在通勤灣區南北兩端的上週,每天都繞舊金山灣一圈:早上從東邊下去、晚上由南邊回頭。雖然搬到了Fremont,上班通勤的時間也縮減到十分鐘左右,但是沒有車、還是沒有車,依舊要麻煩老闆每天載我上班、拜託同事每天帶我回家。同時,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結束的training、跟過往經驗完全脫節的logistics職務、還有長達10個小時左右的office hour(好吧,勉強扣掉中午休息時間,9小時),回到還在雜亂狀態的家中,幾乎沒有力氣再準備晚餐跟隔天的中餐。
難道真的要天天吃外面嗎?
幾天下來,對Fremont唯一的印象,只有夏季枯水期光禿禿黃撲撲的山丘,還有已經讓我有點不習慣的鎮日艷陽。辦公室裡面的冷氣總是強的過分,盡量都穿著進廠房必須的防靜電外套禦寒。然後,就是電腦螢幕、眼花撩亂的物料存貨與不足、各式各樣的表格、以及回家後的攤懶。
除了還在調整軌道的工作以外,沒處理好的事情依舊一大堆:車子無論如何都得要買,但是駕照還沒考;網路直到今天早上才啟動,不過之後可能想換DSL的公司;薪水則因為工作證還沒到手,週末仍舊得回舊金山一趟;櫃子不夠收藏雜物的新居,還缺了零零星星的家具待購;公寓的洗衣間與垃圾場都還沒造訪過,不得不快點把滿籃子的骯衣物與堆積如山的搬家後廢物清理乾淨…。
所以我討厭搬家嘛。
希望在下一個週末來臨之前,可以把一切搞定。將雜亂無章的生活、漂浮不定的作息表,全部跟著發霉的麵包,一起丟進全新的垃圾桶內。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