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各布斯(A. J. Jacobs)的另一本書:「我的聖經狂想曲」。
在上次耗費一年多的時間,把大英百科全書看完之後,這次作者決定要挑戰的下一個目標是聖經—接下來的一年之內,要完全依照聖經上所規範的例律來生活。作者之所以下此決定,當然,首要的目的是為了要寫一本書(看來上一本書的銷售量讓他嚐到甜頭了);其次,身為猶太人卻是一個「不可知論」者的作者,也想透過這次的嘗試來做一次靈性的探索;最後,他也想透過這樣的機會,盡力探究所謂「經律主義」(認為聖經只有字面上的意義,不具有隱喻及象徵的思想)這個議題。
於是,作者開始留鬍子、穿不混紡的衣服、每天祈禱、盡量不說謊、拿石頭丟有罪的人、不跟生理期來的女性碰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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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的宗教態度也接近「不可知論」,對猶太/基督/天主/東正教也並無信仰,不過跟佛教、道教、伊斯蘭教等等相比,我對這些宗教似乎還比較有概念。雖然說舊約新約聖經也是有不同的版本,但畢竟沒有佛經那麼多(感謝羅馬天主教會千年來的迫害…或者該感謝我對於佛教經典的無知?),要「有點概念」所花的力氣,好像也比較小。同時也拜西方文明大舉入侵所賜,許多的戒律跟故事,也不算太過陌生。
不過說到底畢竟我不是信徒。對許多明顯跟現代生活違背的規律戒法,有種反射性的荒謬感。至少,就我所知,佛教比較沒有那些莫名其妙的教條跟規範。我想這大概是基於一神教信仰的決絕跟執著吧?
作者花了很多力氣去遵循許多在現代已經很難確實執行的聖經法規,並且同時也花了不少時間來探討那些、從字面上看起來很荒謬的規範。許多立意良善卻不容易遵循的規範(像是「不可說謊」—無論在什麼情況下),著實讓他吃了不少苦頭。不過在努力遵循一些作者自己乍看之下都覺得沒道理的例法時,他同時也發現了這些法規「之所以如此」的道理。
「是不是遵循著聖經的法規來生活,就能讓自己變成一個更好的人呢?」即使實際上沒有人能夠真的完全的依照這些法規行事(連最極端的信徒也做不到,更何況有些法規還彼此衝突),但透過作者以一個如現代普羅大眾般庸俗的身份、試著盡力去實踐這些規矩的行為,多少也證明了宗教在提昇人性良善上,可能的功效跟協助。
我這輩子大概是不太可能因為宗教因素而去遵循什麼規範的。但至少,過去或許多少有點看輕那些感覺早已發霉的宗教規範的心態,在讀過這本書之後,稍稍化解。
雖然我沒有宗教信仰,但我也是有我自己的法規的。而且,我相信,跟大部分宗教所要求的,不會相差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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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對了,我很喜歡作者在前言提到的、一個古猶太舊約聖經的註釋。這是一個聖經中沒有記載,卻跟聖經事件有關的傳說故事。這是由一個猶太拉比(為希伯來語中「學者」之意,是智者的象徵,尤其在猶太宗教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特殊階級)告訴作者的:
「…我們想到的情景,都是像卻爾登希斯頓主演的電影《十誠》那一場戲:摩西舉杖,紅海的水便滾滾往後退去。不過這個註釋說並不是那麼回事。摩西舉起了杖,紅海卻沒有分開,埃及人又快追上來,而海依然沒有動靜,於是有個名叫拿克森(Nachshon)的希伯來人乾脆走進水裡,先涉水到淺及腳踝處,接著深及膝蓋、腰部,然後海水深及肩膀。就在走到水將淹至他鼻孔深處時,紅海分開了。這個故事的重點是:有時候只有你跳進去,奇蹟才會發生。」
這個版本的故事比較動人,不是嗎?
無論信仰,在乞求任何神明之前,先走進水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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