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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突然傳出了南韓前總統盧武鉉自殺的消息。基於其出身農村的背景、以及涉嫌貪污的情節,許多人拿他的表現跟反應,來跟處境相似的陳水扁相比。不過,當然,兩者畢竟有所不同。活著的時候是如此—死了之後就差異更大。


 


        韓國檢方懷疑,盧武鉉在擔任總統期間,透過其週遭親友及親信,收取超過新台幣兩億元以上的賄款。但盧武鉉在遺書之中聲明自己是清白的,並且相信歷史最終會還給他公道。雖然,看起來,似乎他自己也不完全否認「涉及某些法律不容的事」,不過無論是基於難以承受的羞恥、或是為了要證實自己的清白,選擇以自殺的方式來作結,還是令人遺憾與驚訝。


 


        實在很不想這樣說—不過陳水扁的「絕食秀」在如此相比之下,實在是荒謬可笑到不忍卒賭。


 


                #


 


        我一直覺得「自殺」這件事情,實在不是容易的事情。


 


        生命本身自有一股驅動著人,甚至讓人不得不苟且偷生的壓力存在。如果不是心理疾病,一個人要有怎麼樣的決心、抱著怎麼樣的絕望,才能夠選擇主動結束自己的生命呢?


 


        會作出這樣的決定的人,想必至少要是一個,對自己的人生相當堅定、有著非凡決心的傢伙吧?


 


        所以,像我這樣可有可無、無可無不可、大部分事情都覺得無所謂的人,是不會輕易覺得「人生實在過不去了,還是就此結束」吧?


 


        畢竟,死的人不是我,很難對他人的存活與否,作出任何正確或者錯誤的評價。一個人是不是對自己的生命,握有全然的決定權呢?無論是對挑選的工作、娛樂的選擇、睡覺的姿態、早餐的種類、或者是與情人戀愛分手等等…如果這些的這些,大家都同意是屬於個人的自由的話,那麼決定自己的生死與否,不應該也是一種天生的權利嗎?


 


        事件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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