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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拿回了,一年半前忘在朋友車上的我的手錶。


 


        其實自從開始使用手機後,手錶這東西對於確認時間這檔子事的功用,似乎就不是那麼大了:舉起手臂、翻轉手腕—頂多加上推推衣袖的動作—跟從口袋裡面掏出手機、隨便輕按個按鍵讓螢幕亮起來的時間,相差其實不大。反正自己本來就不太喜歡配戴東西在身上(包括項鍊啦、手環啦、戒指啦等等),於是很快就,習慣了沒有手錶的生活。


 


        結果發現,沒有手錶,其實也什麼不方便的。


 


        硬要說有什麼差別的話,頂多就是洗澡的時候不能冒著會泡水的風險,把手機帶進浴室、所以不知道自己洗澡洗了多久吧?


 


                #


 


        話說這支手錶陪了我至少十年以上,而且前一支還是完全一樣的款式(某次外出時不小心搞丟,結果又特地去買了一支完全一樣的)。連同前一支一起計算的話,這個手錶至少用了十五年吧?


 


        好幾次,好些朋友要我換一支「比較適合」的手錶。說什麼上班族穿西裝不適合這種電子錶啦,或是這種款式老舊到不行之類的理由。喂—就算是糟糠妻,也不能隨便離棄啊!只要它能夠繼續盡責地、準確地為我報時,清楚地顯示每一分每一秒,那就足夠了。


 


        換了手錶又怎麼樣?難道一天就會變成48小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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