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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幾天蔣為文指責黃春明「用中國語創作,可恥」的風波,鬧的沸沸揚揚。在大部分的人都站出來聲援黃春明、指責蔣為文的同時,當然也有一些人用直接或間接的方式,來支持蔣為文的立場與行為。

        就像大部分的人第一眼察覺到的:既然蔣為文先生要抗議黃春明先生「以中國語創作是可恥的」,那為何他本人的抗議文字還要用繁簡交雜的「中國語」來書寫呢?

        同時間,許多支持蔣為文立場的文章,發表時的書寫方式仍舊是「中國語」—當然,有可能還有更多支持蔣先生的文章是以羅馬拼音書寫的「台灣語」發表,只是絕大多數的人都讀不懂罷了。

        於是,整件事情變成一個荒謬的鬧劇:想要支持蔣為文立場的人,不斷使用他們要反對的語言來發言;若不,則他們要反對的對象又聽不懂、讀不懂他們抗議的事。結果就是:他們越是反對,他們所反對的東西被使用的頻率就越高。

        我想到柏楊(不知道柏楊會不會被這些「台灣文學的捍衛者」視為「中國作家」而不屑?)曾經舉過的例子:一隻螃蟹被人嘲笑說牠只會橫著走,螃蟹很生氣,就說要直著走給你看—結果,當然,螃蟹還是橫著走。

        有某種相似的感覺。

                #

        我想,絕大多數的人—包括那些現在批評蔣為文行為的人—都不會反對、甚至大力支持「台灣文學」這個意念。但,何謂台灣文學?是否一定要用所謂的「台灣語」書寫記錄的,才能算是「台灣文學」?再者,何謂「台灣語」?這又是誰來定義?是不是有某種的「標準的台灣語」,其他的都不算呢?如果不夠標準、不夠純粹,是不是就不能算得上「台灣文學」?

        不是這樣的吧。

        就像黃春明先生所說的:請不要用傷害台灣文學的方式來愛台灣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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