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對音樂劇完全沒有經驗的背景,看起這部電影,有點吃力。
是的,「吃力」。
從誠品網路書店上找到的簡介,大致抄錄如下:「(『Rent』—中譯『吉屋出租』—是)由才華洋溢的戲劇新銳Jonathan Larson一人身兼詞曲編劇完成的經典奇作。『吉屋出租』以普契尼歌劇『波西米亞人』為藍本,取材自Larson自己在紐約東村(East Village)的生活,故事圍繞著一棟公寓裡一群掙扎於困窘生活的年輕男女藝術家們,面臨窮困生活、失去住所、愛滋威脅、創作困境、毒癮以及愛情規則之間的拉扯,精采呈現出當代紐約客中這一特定的藝術族群面向;在這看似落魄的遭遇背後,Larson真正的意圖是鼓勵觀眾活在當下、讚揚生命的絢爛。」
因為朋友的推荐,所以就去找了下載。嗯,事先聲明,並不是不好看,基本上應該說「不習慣」。我對於把日常生活的口白以歌唱的方式表達出來,有點轉不過腦筋。音樂,就跟世界上所有有侷限性的興趣一樣,是相當個人偏好的東西。雖然有普羅大眾都會喜歡上的流行音樂、經典名曲,不過把也許本有自身魅力的對白、配以歌曲唱出,依舊有其風險。
總有些我不那麼喜歡的旋律啊。
話說回來,扣除音樂本身不談(音樂劇不談音樂…怪怪的…但請別怪我),故事本身還算不錯。唯一的小小疑惑就是:那些劇中人—不管是不是主角—似乎對於同性戀跟雙性戀的態度,太過於自然了些吧?有點,因此,超脫現實。
在我理解跟能夠體察的現實環境中,認識的親友只要有著與多數人不同的性向,週遭都有壓倒性的社會性迫害。就算在美國、就算在舊金山,我也不認為狀況會好到哪裡去—也許有時還更糟。
我想,Larson的目的應該不是要著重於描寫同性戀或者異性戀。在劇中參雜了各種不同的戀情(男男、女女、男女、外加失戀),只不過是為了襯托那個無論如何在誰心中都有的,愛。種族、性向、身分,不管是哪種客觀的紛歧都無所謂的,愛。
附帶一提,我最喜歡的還是開頭的那首「Seasons of love」。歌詞跟旋律,都很喜歡。
喔,對了,如果你問我要不要去看一次舞台上的音樂劇的話,嗯…請讓我考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