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 Rain Rain
date: 2005/12/24
同樣是靠著北太平洋,同樣受到加利福尼亞洋流的影響,舊金山跟溫哥華幾乎有著同樣的氣候。
同樣的雨季。同樣的,陰雨綿綿的聖誕節。
幾天看不到太陽,沒有半絲陽光。
#
從我抵達的那夜開始,雨就似乎沒有停過。不,也許是有停過的,不過那可能也只是在我睡覺或者專注於電腦之上的短暫時刻裡。照理說應該被雨困住的,照理說本來想在聖誕節之前乾脆呆在家好好休息的,不過昨天還是被姑姑跟表弟的好意拖出了家門。
認真說起來,我如果真的想要出門的話,那還真是需要這種「好意」。溫哥華的大眾捷運系統相當貧乏—相對於舊金山—沒有車子的話,哪裡都去不了。不過在這種濕漉漉的天氣出門,即使有車,還是很辛苦。
就連只是坐在車子上發牢騷,也很辛苦。
#
二十二號睡到時近中午才再度甦醒,出門吃了港式飲茶當午餐。因為做音樂的表弟還有一首歌趕著明天早上之前要過帶完成,吃飽就直接折回家。在他工作的時候,我則回頭讀著好不容易拿回來的「三劍客」,繼續我的「考後休養」。
當天就這樣混了過去,直到上床睡覺。
二十三號吃過了算是午餐的早餐後,由終於把工作告一段落的表弟開著車,帶著他媽媽跟我出去逛逛。第一個目的地是附近的一座小山丘,好像叫做Burnaby Mountain Park的地方,說是可以看到內灣的港口跟海景。不過烏雲密佈,加上下著還不能算太小的陣雨,只隨便拍了幾張照片後,驅車離開。
在住所附近買了麵包後,已經在自家地下錄音室關了三個星期的表弟說想去看看人群,於是把我們帶到了downtown的mall裡面。聖誕節前夕,外頭又下著雨,mall裡面正如表弟所期望的,連車子都很難停。我向來討厭人多的地方,不過既然人家是好意,而且我也多少能夠理解工作後必要的解壓行為,逛著的時候,心情比平常的無奈還要多加一點輕鬆的喜悅。
逛街不買東西,對我來說是相當不對勁的行為。姑姑一直要我買點什麼—當然算她送我的—年紀越大、越覺得太過抗拒人家的好意是一種不禮貌,想想自己一條牛仔褲也快要破到不能穿了,最後還是買了條質地相當貼身舒適的白色長褲(on sale,29塊加幣)。
不過褲子買了之後,接下來就真的只是單純的「逛街」了。心思開始隨處亂飄的我,這才注意到溫哥華華人人口實在比想像中的多。嗯,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台灣移民的人口」才對。在舊金山,華人雖然也是隨處可見,不過老一輩的華僑講的都是廣東話,從小就在美國出生成長的年輕人則以英文為主要語言;溫哥華這邊大概是因為並不是早期移民的首要目標,晚近的移民以台灣人為主,所以mall裡面不但不時聽得到中文的交談,而且一聽就知道是台灣人。親切感,比在舊金山的華埠要更多。
#
說起來舊金山跟溫哥華相似的地方,還有的就是那種中型城市的步調。不必跟紐約或者東京相比,即使是台北,生活的步調跟工作的節奏感,都要比舊金山來的快。我之所以喜歡舊金山,除了氣候以外,就是那種恰到好處的生活節奏。不過溫哥華這個城市,雖然人口比舊金山多上一倍,可是步調更佳的緩慢—這點從收銀員的動作可以看的出來。
並不是因為是聖誕節,顧客本來就比平常要多的關係,而是這些慢吞吞的服務人員讓已經相當惡劣的購物季節雪上加霜。放眼望去,人潮聚集最多的地方、最擁擠的地方,走到哪裡都是在收銀台附近。如果找不到收銀台的話…往人最多那邊去就是了。
如果白天才是人類活動的正常時刻,冬天的溫哥華能夠活動的時刻已經夠少了:八點出頭天才亮,四點半就天暗了。如果像是這樣陰雨綿綿的天氣的話,甚至三點過後天空就開始暗了起來,神經稍微脆弱一點的、沒有陽光就不行的人,大概很難在溫哥華度過冬天吧?
我是多少是因為舊金山的雨季才跑到溫哥華來的。雖然,這裡的天氣並沒有比舊金山更好,不過躺著就有飯吃、餓了有零嘴有宵夜、衣服髒了不用自己洗、比家裡大上兩倍半的浴室…下雨也好、下雪也罷、下冰雹也行—對我來說已經值回票價啦!
#
時值晚餐時分,我們去了一間叫做「洋食館」的日本餐館用餐。經營者是韓裔的日本人,似乎是自己的房子自己的生意,一天居然只開五點到九點的四個小時。我點了個咖哩豬排飯。相當美味的咖哩。許久沒吃的炸豬排也是麵衣酥脆、肉質彈口滑嫩。心滿意足的晚餐後,又去吃了很好吃的冰淇淋—黑芝麻跟提拉米蘇口味各一球。想不起來上次吃冰淇淋是幾年前的事情了。舉凡未嘗許久的美味,無論是什麼樣的食物,總是令人感懷不已。即使,只不過就是豬排飯跟冰淇淋而已。
食物,真的是鄉愁中重要的元素之一哪。
飯後又在市區繞了一個多小時,不過下不停的雨,就連要用相機取個景拍個照,都提不起勁。回家後看看自己拍的照片,除了樹上的燈飾、街上的廣告招牌以外,就是一群又一群被雨傘遮住上身的unknown。十來張照片中,唯一臉孔清楚的,反而是一個倒在路邊睡覺的homeless。
雨夜的聖誕節前夕。溫哥華。
#
最後一件小事。
回家洗澡的時候,發現浴室有個體重計。很久沒有量體重的我,迫不及待地脫光了衣服,站了上去—
天哪,68kg?!
我跳下體重計,確認了指針的正確度,再量了一次—沒錯,真的是68kg—我這輩子還沒有這麼重過哪!奇怪,這幾週期末甚至還有一餐沒一餐的吃,怎麼體重還會這樣緩慢地增加呢?
唉,看來只在家裡做些仰臥起坐伏地挺身外加些重量訓練,顯然不夠。
我覺得北美洲這塊土地,一定有某個掌管肥胖的神明坐鎮。就像中國的灶神跟土地公一樣,無、所、不、在。比起基督教天主教的上帝,祂看來更加善盡祂的義務—而且,你似乎沒辦法拒絕祂的好意。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