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性誅殺
date: 2005/8/13
同學打電話來問我這同學會的網管,「你有權力可以管理論壇的帳號吧?」我說有的、問她什麼事情,她問我可不可以把一個學姐的帳號刪掉;我問她為什麼要這麼做,她說這個學姊可能會在版上說些不太妥當的言論,為了預防,所以最好先刪掉她的帳號。
之前就聽過這個跟她一起住的室友學姊的許多傳聞。雖然在這裡—我是說,在留學生的小圈子裡面—許多的傳言只是半真半假的「謠言」,不過關於這個學姊的傳聞應該是事實居多。畢竟住在一起,生活在一起,衝突就是面對面的發生,若有不正確的地方,了不起也只是由於情緒浮動而言論稍微誇張而已,還不至於讓真相走調。雖然我無可避免的也會比較偏向自己認識的朋友這邊,不過這個學姊的許多怪異舉動,的確可能連我都難以忍受。基於人道考量(也許這位小姐可能多少有精神方面的問題,就我個人的見解,她需要的不是批評,而是醫生),細節按下不表,況且這也不是我寫這一篇的主因。
我先耐心的跟她解釋:第一,反正這個討論區馬上就要關閉遷移了,之後會得要重新註冊;其次,雖然我該處理的網站遷移一直都沒動,但是我基本上還是每天會上去看看,如果有言論偏離常軌的文章出現,我會立刻處理的;最後一點—反正這個論壇會看的人也實在不多,不用那麼擔心這種言論的殺傷力。總之,目前,我不會去刪除這個學姊的帳號的,除非真的有必要,否則這麼做意義不大。
如此解釋一番之後,她才算是有了保證般地安心掛了電話。其實,上面跟她說的那些雖然都是原因,不過卻不是讓我拒絕她提議的直接理由。之所以不能這麼做的原因,說起來只有一個:不管有什麼樣的推測猜想、不管那些推測跟猜想的機率有多高,我們都不能做預防性的誅殺。不然,這跟古代的「腹誹之罪」又有什麼兩樣呢?
懲罰這東西,只能在有確切的事實發生之後,才能實施。甚至,只要這個學姊發表的文章沒有偏頗到人身攻擊、或者陳述扭曲的事實,即使是有某種程度的不利於人,我也不能、也不會刪除她的帳號。這是身為小小網站管理者的原則之一。
話說回來,我了解一旦握有某種程度的權力,人們總是很難避免做出類似預防性誅殺的舉動跟行為。小則像是之前提過的髮禁,師長們總是先認定了「頭髮留長就會作怪」,於是先要學童全部剃光;大則如同當恐怖攻擊發生時,歐美政府總是先對伊斯蘭信眾開刀,覺得他們都背有某種「原罪」。有的時候連大聲吶喊著公平跟正義的人,都會不自覺地犯下寧可錯殺不願放過的惡行。就算是儘力的提醒自己,都很難全然避免錯手殺人,更何況心不在焉後的刻意而為呢?
當下覺得直接點醒對方似乎有點太過魯莽,而且大概會讓對方有點難堪,於是隨便給她幾個理由唐塞就算了,反正我想真的有人來鬧版的機率也實在不大。不過當時倒是有個衝動想反問她:「如果哪天有人跟我說妳可能會來鬧版,要我把妳的帳號刪掉,妳說我要不要答應呢?」
不,我沒有責怪對方的意思,類似的錯誤我也曾經差點犯過…也許已經犯過而不自覺也說不定。只是覺得至少這次自己沒有被交情遮掩了理智的反射,千幸萬幸。既救了同學,也救了自己—今天,我還不是情感跟權力的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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