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個人玩玩
date: 2005/9/9
「不知道為什麼很想找個人玩玩—男朋友之類的。」
當朋友這樣跟我說的時候,我稍微有點小小的驚訝,以為接下來會有什麼精采的故事可聽。可惜,她雖然嘴巴上這樣說著,實際上卻找不到足以行動的理由跟衝動,最終只不過淪為一種心理狀態的描述、一種情緒、一種雲淡風輕。話雖如此,雖然跟我這位友人的形象不合,但當我真心誠意地回著「我也很想要找個人玩玩」的時候,腦中蹦出來卻是一個美女咬著下唇、手指玩弄著裙襬、春情脈脈的雙眼緊盯著一群裸體的猛男帥哥的畫面。
我一面幻想著,一面有點心虛地打著字。
我不是因為A片看太多才有這種幻想,只是想不出來要用怎麼樣的場景,才能表現出一個帥哥難以按耐的情慾(也許是因為我是男人的緣故?);也不是因為覺得渴求愛戀的歡娛之中,肯定少不了性愛的主題曲。只是因為內心的思緒起伏,實在是怎麼樣也很難用文字真切地描寫(這也有可能是文字的功力問題)。
總而言之,我心中明白地、故意誤解地這樣幻想著。
反正這種幻想對男人來說也很美嘛。
「找個人玩玩也不錯」這樣的想法,其實我覺得真是棒透了,簡直是帥呆了,讓人令人無法不起立鼓掌、大聲叫好。這個世界上真誠的人不多,能把渴求情愛的想望大聲說出口的很少。我向來覺得ONS或者其他類似的東西的確是二十一世紀偉大的進展:人類終於開始踏上突破禮教束縛的大道,正視自己生理的正常需求了。如果人不能勇敢面對現實,又怎麼跨過自身的限制、從而獲得進步呢?
我喜歡看那些在上床之前就心知肚明的男男女女們的對話,覺得他們會比連續劇裡面的談情說愛要更能符合現實。雖然也許跟單純的談情說愛(成熟的男女間,「談情說愛」包含「性愛」,也沒什麼不正常的)有小小的差異,不過我想就算只是「玩玩」,基本原則跟一夜情應該沒有太大不同。聽說ONS的要則是:一、絕對不留正確資料(反正是露水姻緣,以防牽扯不清的意外);二、盡量在旅館或賓館進行(如果帶到家裡,那跟留下資料有啥不同);三、選擇昏暗的場所(第一避免盛行的偷拍,第二…避免把對方的相貌看的太過清楚);四、做好事前的準備(梳妝打扮、清洗乾淨、帶好足夠的保險套等等);五、注意安全(很多性病是有徵兆,而且帶了保險套並不能防範的);六、絕對不能放入情感(否則就不叫玩玩了嘛)。扣除這些其實也不能算太麻煩的約定俗成之後,一夜情人間開心剖腹的對談,也許還要比真正的情侶更加深入跟大膽。雖然沒有真的認識經驗豐富的一夜情高手(有的話請介紹給我認識),我總是覺得這樣的人一定在某方面對人性要比被道德禮教(又或者外貌限制—我想醜男陋女尋求一夜情的困難度,應該高的可怕)綁死的平凡大眾,有更深刻的體會跟了解吧?
所以有時候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真的是有它心理上的邏輯的。別說男人,女人也是一樣啊。
前陣子看到美國一些圖書館開始推行在北歐某些國家早就開始實施的「活人外借」制度(一下子找不到確切的名稱)。也就是說,圖書館特別安排幾個對一般大眾來說身分特殊的人:譬如說女同性戀、男同性戀、犯罪者(應該說是「有前科者」才對)等等…。只要跟圖書館登記,你就可以「借」走這些人,到附近的咖啡廳之類的地方跟她/他談上一段時間。當然—僅僅只是「談話」而已,而且有些話題是不能談的(譬如說館方會警告說不得有觸及性騷擾的言行)。不過不管怎麼說,你還是可以從這些人身上聽到一些活生生的經歷—那些大部分的人也許一輩子都碰不上的經歷。
這種服務是免費的,甚至不需要有圖書證也可以。我覺得在某個角度上,這跟ONS也差不多:至少,兩者都是免費的(如果不算咖啡錢跟旅館費的話),兩者也都可以交換一些沒有負擔的真心話。對於老是需要保持某種程度的道貌岸然的現代社會,這真是舒解憂鬱狂潮的免費百解憂啊!尤其跟如果跟誰上床居然還要付費,或者找心理醫生健保還不負擔等等對比之下,這樣子的救贖才能叫做「人類的進步」嘛!
常常會對需要在人前保持某種程度的虛假跟矜持,相當無奈。很想要拋棄所有被叫做「形象」的東西,活得更像自己。希望自己可以口無遮攔、鐵石心腸,心血來潮的時候就熱情如火,滿懷怨憤的時候就出手動腳…。我已經盡量的作了,要求自己不當個偽君子:冷漠無情的時候就誠實地傷人,情慾高漲的時候也坦率地承認,生氣的時候就乾脆地表達不滿。只是,不管怎麼做,總還是有個極限。有時候不為自己,也為了別人:為了父母在親戚的面前表現的循規蹈矩,或者為了朋友對他人以禮相待等等。真心誠意的解脫,又要在哪裡才能找的到呢?
我也很想找個人來玩玩—如果有個可以讓我毫無負擔的敞開心胸,坦誠以對,只需要依靠反射來行動就好的對象,那,只是玩玩也不錯。話說回來,如果真有這樣的對象的話,人又怎麼只能玩玩就好呢?
至少我會抓緊這樣的人,死命不放,用盡一切心力跟生命,將她保留在我的人生之中,直到生命的盡頭、世界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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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這裡,覺得當時應該補充一下自己的說辭。
「我也很想找個人來玩玩…如果覺得好玩的話,那就會認真的珍惜一輩子。」不過,這大概就脫離ONS的指導原則了吧?我覺得情感上的「只是玩玩」最困難的地方在於:要怎麼樣才能在喜樂的幸福之中,還認真的明白到這只是短暫的放縱呢?怪不得除了恪守ONS原則的高手以外,友人間的「只是玩玩」,總是因為你情我願的終點線位置完全不同,而把大家搞的失魂落魄。
不過,既然自己玩不起這種遊戲,看看別人玩的遍體麟傷,也是種樂趣啦。於是,多少慫恿著朋友好好的玩、用力的玩…折手斷腳之後,我再出面嘲諷對方的愚昧跟不智。
這也是很好玩的。
你知道,自己不下場的遊戲,樂趣,還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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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像我這樣的人,應該很容易被騙才對。不過時至今日,也沒有哪個誰會想來騙我。
真不知是喜還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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