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Night Stand
date: 2004/1/31
我一直不知道為什麼一夜情要叫做「one night stand」,尤其是stand這個字,用在這裡到底是什麼含意呢?再一次覺得英文真是博大精深,就連搞個一夜情都可以弄得如此深奧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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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在看著文章的某些人,真的有過這樣的經驗吧。我不知道。畢竟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任何一個朋友跟我提過她/他真的跟誰有過一夜情的。雖然說一夜情這種東西,在現在這個腐敗的社會裡面(充滿舊時代倫理道德觀念的人士這樣想),已經是一種跟車禍意外一樣稀鬆平常的事件(其實應該比車禍要更平凡而頻繁吧),但是大部分的人還是會把這種經驗當成一個,只應該存在於那張床上的秘密來看待。故此,也許,我也就這樣喪失了很多側面了解這件事情的機會也說不定。
我本身並不覺得ONS有什麼錯。浪漫的氣氛、愉悅的心情、浮動的欲望、饑渴的性慾…這些客觀的事實配合在一起的時候,我想即使擁有相當強烈的主觀道德的人,也很難抵抗男有情女有意的彼此吸引。寂寞是那麼強烈,發洩的可能是那麼接近,床鋪似乎就在眼前(呃…我知道現在很多人不用床也可以的…),甚至覺得辜負對方的好意是會令人愧疚的。跟一個認識不久的人上床做愛,有一種禁忌的刺激,背德的快感,純粹的肉體交合加上少許的精神契合。我要再次引用薩德的話:「性的刺激是基於禁忌感,為了強化這種刺激,我們只需要尋求更加禁忌的歡悅──強暴、亂倫、折磨、謀殺……,但禁忌快感取決於我們自身之中的一種童稚因素,即對成人權威的一種抗拒。所以,為了維持禁忌感,我們必須刻意經營這種童稚感,拒絕變成成人。」所以小孩子做事常常不考慮前因後果,一夜情也是。
最刺激的一夜情都是在背著另一半的狀況下發生的。當然,沒有固定情人或伴侶的人也是可以享受一夜情的快感的,但是總比不上那種「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的激情。雖然說這個成語描寫的是男性,但是在劈腿族滿街跑的現在,女性也可以擁有同樣的享受。說到這個,我每次都會為那些被電視報導出來的名女人感到不平。同樣擁有複數以上的伴侶的男性,大家只會覺得他們很強、了不起;可是如果換成女性同時擁有兩三個男友,各種難聽的辭彙就一湧而出。淫蕩女性的道德標準,放在男性身上卻變成了風流?我的確不知道性濫交跟守貞不二哪一種比較高尚,但至少應該要用公平的觀點來看待男女雙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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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憑想像,一夜情這東西不應該發展出任何長久性的情感,否則就不叫作一夜情了。看過一篇訪問匿名者的訪談,一名男性這樣跟記者說:「我跟我太太是在所謂的雜交派對上認識的。本來那只是我無數次類似經驗中的一次,但是在跟我太太做過之後,我們很快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在床上的話題也漸漸從體位談到了彼此人生的各個角落片段。五個月之後,我們就結婚了。其實在我們相遇之後,就都再也沒有參加那種已經失去刺激趣味的濫交活動了。」
這是不是說,只要有真正堅貞的情感,確實的彼此依戀,一夜情的出軌外遇就不會發生呢?才怪。我要告訴各位,以上那個例子是特例。很諷刺,往往我們看起來很浪漫的愛情故事往往都是特例。因為是特例所以與眾不同,只要把握一點貼近平凡生活的要素,參雜一點真實,瓊瑤那種每天到海邊撿貝殼的女性就可以吸引無數人的嚮往。就像我們高中老師說的,「你娶一個老婆每天都會去海邊撿貝殼試試看!」話說回來,雖然是特例,但是畢竟其中包含了一種大眾化的觀點:一夜情的發生除了肉體上的需求以外,還有某種可察覺或不可察覺的心靈寂寞因素。
看看什麼人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尋求一夜情的機會就知道了。(我要把性慾難耐的良家婦女跟色慾薰心的誠實老公這種特例除外)我有去過夜店,但是都不是在這種店真正熱鬧的時候。聽說在正確的時刻光臨這種店,你會發現店中的男男女女,也不過是各式各樣大大小小會移動的hormone罷了。就像村上春樹在「挪威的森林」裡面寫到杜思妥也夫斯基對賭博的觀點一樣,當身邊充滿可能性的時候,要無動於衷的走過去是相當困難的。我想也是。
有時候我會猜想,那些反對一夜情反對的如此激烈積極的人,會不會其中有一些,是心中渴望著一夜情的可能,但卻每次走進這種夜店都被忽略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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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六十億的人口,正常的異性戀者理論上只有三十億分之一的機會跟生命中最理想的對象相遇。如果把一夜情這種舉動,當成一種積極性尋找的作為,那些衛道人士會不會比較舒服一點?
大概不會。就我的觀察,頑固的保守份子,往往不是自己身處於幸福之中而盲目的忽略別人的處境,再不然就是對於別人做出自己渴望而無法達到的作為而懷恨在心的。不過,也就因此,一夜情在這些人的攻擊之下,變得更加刺激、有趣、而且充滿禁忌的快感跟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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